一、劳务派遣的主体关系
在这种劳动关系中,存在着三个主体:劳动者、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。
二、可劳务派遣的岗位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六条“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。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,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。”
其中,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;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。
三、劳务派遣应签署劳动合同书
劳务派遣,看似是“劳务”,但从法律上而言并非不属于劳动关系,而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,双方是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。
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区别 劳动争议风险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,如实际用工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侵害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实际用工单位均可能需要承担劳动争议的法律风险;在服务外包关系中,由于发包方和服务人员无劳动合同关系也无实际的劳务用工关系,因此发包方不承担任何劳动争议风险。 对外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,如劳务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,实际用工单位作为实际用工方,需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;在服务外包关系中,如服务人员在工作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,承包单位作为实际用工方,需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,发包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。
劳务派遣的优点:
1、节约招聘以及培训员工的金钱和时间支出。招聘对于公司而言并非一件易事,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、物力资源,而且同时还会承担着员工跳槽等风险,而用劳动派遣用工形式,可以大大节约员工招聘的费用。此外,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越来越靠谱,会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,如此还可以为公司节约培养员工的费用。
2、减少社会保险、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。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担社会保险、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,尤其是短期用工或者周期性用工的岗位,可以减少社会保险和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。